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 “贸仲”)在京成功举办“《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仲裁案件中有关民法典适用的典型问题与审理难点”专题研讨培训。《民法典》作为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典,在正式施行五年来的法治实践中,切实发挥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作用,以前所未有的体系化、科学化立法,极大提升了民事权利保护的规范层级,增强了仲裁与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近年来,随着民商事仲裁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增多,有关合同效力、合同解除、违约认定等民法典适用问题,成为仲裁案件审理与裁决的难点。为加深广大仲裁员对民法典的理解,准确适用民法典处理疑难争议,贸仲特举办专题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法典》核心编纂专家、贸仲资深仲裁员孙宪忠教授进行专题授课,权威解读民法典的典型问题与适用要义,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出席会议并作开场致辞。培训由贸仲监督协调处处长魏子平主持,邀请多位贸仲资深仲裁员及北京四中院高级法官围绕审理难点展开专题点评、圆桌研讨与总结发言。本次专题培训得到贸仲仲裁员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总计约400名仲裁员参训。
(北京总会培训现场)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作开场致辞。他表示,贸仲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同向而行,是民法典落地生根、规范适用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前沿阵地。民法典实施五年来,贸仲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开设公益直播系统普及法典新规、组织专家研讨助力司法解释出台、编撰年度报告专章梳理法典适用全貌,为仲裁审理中创造性适用民法典、统一裁判尺度提供权威方案,实现了机构发展与法典实践的共同成长和双向赋能。他提出,贸仲的实践经验证明,民法典在仲裁案件中的适用,不是简单机械的条文套用,而是民商事规范与仲裁机理的深度耦合,具有灵活性强、专业化高、解释依据多元、纠纷处理高效的鲜明特色。他强调,精准适用民法典是贸仲仲裁员应具备的核心基本功,常态化研习民法典更是提高裁决质量、维护仲裁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贸仲全体仲裁员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深耕法典理论、精进实务技能,主动当好新经济业态、新交易模式下民法典适用的专业解释者与价值发掘者,与贸仲一同推动新时代民商事法治的高质量发展。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作开场致辞)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贸仲资深仲裁员孙宪忠教授围绕“仲裁案件中有关民法典适用的典型问题”展开专题授课。孙宪忠教授结合参与立法编纂的经历,深度解析有关政府订立民事合同的可仲裁性、一般法和特别法适用规则、民事权利确定(绝对权和相对权、支配权和请求权)、法律行为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仲裁审理中对法律规范的选择、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适用要点、民法基本原则和法律关系的逻辑应用,以及仲裁庭对违约责任调整等实务难点背后的法理基础与分析方法。他提出,民法典是民商事立法的基础性、贯穿性、全局性法律,仲裁案件审理要遵循民法典的基础法义,紧扣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权,认真分析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严守不超裁、不漏裁的底线,同时审慎把握法理解释,避免出现法条主义和体系化思维缺失问题。孙宪忠教授的授课立足立法本源,兼顾理论高度与仲裁实操,厘清了实践中认识模糊、存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授课内容极具指导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贸仲资深仲裁员孙宪忠作专题授课)
其后,贸仲资深仲裁员黄瑞受邀作专题点评,黄瑞仲裁员结合孙宪忠教授提出的民事权利确定、法律行为区分等核心裁判思维,援引实务中大型企业投融资、PPP项目建设、不动产交易、商事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结合长期仲裁审理经验,进一步对公法法人采购合同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中合同严守原则、合同风险分配与后果承担的识别判断、民法典在国际仲裁案件中适用以及违约赔偿责任依据定性等问题提出观察与思考,以精准务实的点评将民法典适用问题延展到更为生动、丰富的仲裁实务场景。
(贸仲资深仲裁员黄瑞作专题点评)
在圆桌讨论环节,围绕“仲裁案件中有关民法典适用的审理难点”主题,多位贸仲资深仲裁员与北京四中院法官展开热烈研讨。王克玉仲裁员结合实务案例,就私募基金纠纷中招股说明书性质、境外理财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对赌回购责任的标准与习惯认定、特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目的与解除条件判断,以及民法典在复杂合同纠纷中的体系化适用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朱华芳仲裁员选取民法典中有关违反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但书条款适用问题,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条文的立法脉络、规定范畴与司法解释思路的变化,并结合典型实务案例就犯罪行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刑民交叉热点问题进行阐述拆解;董刚仲裁员聚焦民法典有关合同无效规定在金融投资类仲裁案件的适用,提出认定金融投资类合同无效涉及契约自由与金融监管的激烈博弈,需要仲裁庭结合个案情况深度考量规章层级、保护法益、裁决后果因素,并提炼了常见的金融投资类合同无效的类型及案件争点;郝文婷法官立足仲裁司法审查实务,通过指导性案例的解读,对公序良俗原则在仲裁司法审查中的判断标准与适用规则进行深入探析,认为仲裁司法审查应坚持审慎谦抑的裁判理念,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平衡好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随后,主持人魏子平处长结合圆桌观点和现场提问,以仲裁与司法对比分析的视角,就仲裁管辖权划定、仲裁庭审理边界、意思自治与公共利益关系平衡、监管政策法律约束力、合同效力认定的多重考量因素及价值取向等问题,组织发言嘉宾与参会仲裁员展开充分深入的互动交流。
(魏子平处长主持圆桌讨论,贸仲资深仲裁员王克玉、朱华芳、董刚与北京四中院高级法官郝文婷研讨互动)
在专题培训结尾,贸仲资深仲裁员张勇健作总结发言。他高度肯定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和丰硕成效,认为本次培训是恰逢其时、专业权威、贴合实务的高质量培训。在《民法典》实施五周年的关键节点,贸仲精心组织专题培训,兼顾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系统复盘了法典施行五年来仲裁实践经验,精准立足新型商事业态与交易模式衍生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讨与全方位解答,有效回应了新时期仲裁审理的实务需求,极具现实指导意义。作为贸仲仲裁员,他与全体仲裁员共勉,将以本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持续深耕钻研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把握立法内核、裁判规则与价值导向,切实提升审理质效,倾力打造精品裁决,以专业履职为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贸仲资深仲裁员张勇健作总结发言)
作为新中国最早成立的涉外仲裁机构,贸仲的发展历程始终紧跟国家法治建设步伐。此次培训既是贸仲五年来践行《民法典》实践经验的阶段性复盘总结,也是为广大仲裁员高效处理复杂争议、规范仲裁审理尺度、提升裁决公信力的精准赋能。未来,贸仲将持续深化民法典适用研究与实践,继续筑牢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的仲裁服务,为我国民商事法治与涉外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监督协调处处长魏子平主持专题培训会议)
(贸仲各分会/中心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