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2 月 2 日下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 “贸仲”)在京成功举办“践行仲裁法 赋能贸仲实务” 专题研讨培训。新修订的《仲裁法》将于3 月 1 日正式施行,此次修法是三十年来最全面、最深刻的一次仲裁制度变革,更是我国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立法举措,标志着我国仲裁事业已进入以制度型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崭新阶段。为助力广大仲裁员与机构工作人员精准把握新法精髓、全面提升在新法律框架下的履职能力,贸仲特举办新法专题研讨培训会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聂文慧莅临培训现场,会议特别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权威解读新仲裁法的立法精神与核心要义,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出席会议并作开场致辞、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作总结讲话。培训研讨由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主持,并安排贸仲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介绍新仲裁法与贸仲仲裁规则衔接及仲裁司法审查要点问题。本次专题培训得到贸仲仲裁员与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参训总人数超过370人,其中有230余名仲裁员参会。
(北京总会培训现场)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作开场致辞。他指出,新修订的仲裁法,是我国仲裁制度发展三十年来的重大完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仲裁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在新仲裁法即将正式施行的关键节点,贸仲举办专题研讨培训既是落实修法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更是推动仲裁工作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他表示,贸仲作为新中国第一家涉外仲裁机构,在70年发展历程中与我国仲裁法的立法、修法、践行工作渊源深厚、同频共振,并为本次仲裁法的修订再次贡献贸仲智慧。他简要回顾,贸仲过去一年围绕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仲裁业务再创历史新高,在完善仲裁服务体系、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构建数字机构治理等方面取得里程碑式进展,在参与全球治理、持续提升仲裁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方面取得突破性成绩。他强调,新修订仲裁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仲裁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也为贸仲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学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贸仲乃至整个仲裁行业的重要任务,贸仲将在推进全员分层培训、规则精准衔接、强化监督机制三方面精准发力。他要求广大贸仲仲裁员和机构工作人员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认真聆听授课、深入交流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严格遵循新法规定,坚守专业素养与职业操守,以规范、专业、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务践行使命、扛起责任,共同推动我国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作开场致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就新修订的《仲裁法》作专题授课,他系统阐述了本次新仲裁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核心内容。石宏主任指出,此次《仲裁法》修订是在我国仲裁法实施三十年的实践基础上进行的重大法律修订与制度创新,对于健全完善中国仲裁法律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推动仲裁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次修法坚持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仲裁实践中突出问题,力求破除仲裁事业的发展瓶颈,是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助力国家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法治保障举措。关于修法的基本原则,石宏主任介绍,新仲裁法坚守仲裁制度自身的特点优势,坚持仲裁独立性原则,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关于修法的核心内容,新法重点完善了涉外仲裁、临时仲裁、国际投资仲裁、仲裁机构治理与仲裁员任职条件等相关法律制度,增设仲裁地概念、强化司法支持与监督机制,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从立法层面支持仲裁机构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对于切实提升我国仲裁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具有重要意义。石宏主任表示,法律的生命力与权威性在于落地实施,他提倡仲裁员与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理解新仲裁法,将制度创新转化为实务能力,实现新法从“纸面”落到“实践”,为推动中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法治建设注入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作专题授课)
围绕“新仲裁法与贸仲仲裁规则衔接”的主题,贸仲国内案件处处长周雯、国际案件处副处长尹天枢采用“对谈+讲授”模式进行专题授课。周雯处长围绕仲裁协议效力认定、仲裁程序规范及仲裁庭履职要求等核心内容,结合新法具体条款,重点解析了默示仲裁协议的适用要件,深入阐释了仲裁庭“提示并记录”的法定义务与实操要点,包括组庭后或开庭时的提示时机、书面记录的规范形式等关键细节;结合贸仲立案审查、庭审组织、仲裁庭组成、文件送达及鉴定程序启动等实务场景,具体说明规则衔接中的重点注意事项,提示仲裁员在新法实施后需强化程序合规意识,重点防范裁决风险,并预告贸仲后续将出台专项指导性指引文件,为仲裁员依法规范办案提供更坚实的支撑。尹天枢副处长聚焦仲裁司法支持问题,重点解读了新仲裁法在临时措施、仲裁保全方面的制度完善,深入分析了仲裁前财产保全正式纳入仲裁法体系的实践意义,结合贸仲案件数据说明保全制度对促进当事人和解、提升仲裁效率的积极作用,并分享了贸仲在临时措施领域多年实践成果。她呼吁仲裁庭应通过优化程序管理、精准适用程序令、严控审理期限等方式,提升裁决质量与公信力,切实回应当事人对“高效公正”的核心诉求。在对谈过程中,两人围绕默示仲裁协议的实操衔接、文书送达的风险防控、鉴定必要性等问题展开实时对谈,结合贸仲丰富的仲裁实践,多维度拆解法规衔接要点,为仲裁员精准适用新法、规范办案流程提供了贴合实务的权威指引。
贸仲监督处处长魏子平就“新仲裁法与仲裁司法审查实务”进行了专题授课,她系统解读了新法修订中涉及仲裁司法审查方面的重要修订内容,讲解了新仲裁法框架下的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相关制度,介绍了近年仲裁司法审查相关数据所反映出的司法审查立场以及贸仲在域内外协助仲裁裁决执行、沟通配合仲裁司法审查所做的重要工作。同时,她回顾了贸仲2025年度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与信访情况,并结合典型案例,特别提示仲裁员重点关注缺席案件中仲裁文件送达、案件审理中重视利冲检索并主动履行披露回避义务,对可能引发公共利益风险的裁决,强调注意仲裁庭与法院在审查依据范围及裁决结果评判标准上的差异性。魏子平处长还结合仲裁员不当履职案例,强调仲裁员要仔细阅卷、勤勉履职,确保裁决文书质量与工作规范化。她强调,贸仲将持续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典型问题通报、扣减报酬、减少或暂停动议等方式,对不当履职行为严肃问责,形成违规必追责的鲜明导向。随着新仲裁法加强对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监督管理,贸仲将落实多层次监督机制,确保仲裁工作公正、高效、规范运行。
(贸仲国内案件处处长周雯、国际案件处副处长尹天枢、监督协调处处长魏子平作专题授课)
在专题培训结尾,贸仲副院长解常晴作总结讲话。她充分肯定了本次培训成效,认为本次培训兼具权威性、专业性与实操性。石宏主任的主旨授课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为参训人员精准理解新法精神、把握适用要点提供了权威指引,为新法实践落地指明方向,贸仲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围绕仲裁规则衔接、司法审查实务要点进行的专题讲解,切实帮助参训人员掌握新法适用关键,实现理论与实务的顺畅衔接。她表示,贸仲自1956年成立以来,率先开展现代商事仲裁实践,为首部仲裁法制定贡献核心制度范本,并为本次修法筑牢实践根基。新仲裁法不仅是必须遵循的法定准则,更是贸仲持续探索创新的全新起点。在会议结束之际,解常晴副院长对广大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三点期望:第一,恪守职业操守,严格履行披露与回避义务,坚决杜绝人情案与关系案,筑牢公信根基。贸仲将强化仲裁员动态考核与监督管理,确保高素质仲裁员队伍建设。第二,精进专业本领,灵活运用国际仲裁程序与新型工具,提升涉外办案能力,确保裁决兼顾法理与行业实践。贸仲将通过分层分类培训、优化指定程序、强化线上系统和AI应用等方式赋能仲裁员专业履职。第三,提升履职站位,将案件办理与国家战略及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凝聚专业合力,推动仲裁实践创新与法治规则完善。解常晴副院长强调,仲裁是统筹国内外法治、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抓手。全体人员需以培训为契机,践行新法要求,推动中国仲裁在国际国内仲裁法治治理中彰显时代价值与中国担当。
(贸仲副院长解常晴作总结讲话、贸仲副院长谷岩主持会议)
作为新法施行的关键前置举措,本次培训为新仲裁法的顺利施行夯实了理论基础、强化了专业保障,有效培育了我国仲裁队伍的视野格局与专业素养,必将为推动中国仲裁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加快打造全球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以及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有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