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中俄蒙仲裁交流合作,促进三国跨境争议解决法治保障体系的完善,2023年6月7日至10日,受蒙古国际仲裁中心邀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一行3人赴蒙古国乌兰巴托参加中俄蒙三国仲裁机构会议,并拜访蒙古法学会和参加在蒙中资企业座谈会。            

 

(一)

 

在6月8日举行的中俄蒙三国仲裁机构会议上, 蒙古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恩赫策策格·苏赫巴托尔女士、解常晴副院长、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主席齐金·伊万·谢苗诺维奇先生分别致欢迎词。解常晴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随着中俄蒙经贸投资的快速发展,作为区域最具代表性的三家仲裁机构将会在跨境争议解决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三家仲裁机构应在宣传、仲裁资源共享、人才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务实合作,推广仲裁应用,加强经验交流,促进法律实务融通,努力为中俄蒙经贸合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持。蒙古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内巴亚尔先生、贸仲国际案件处尹天枢副处长、谢苗诺维奇主席分别介绍了各仲裁机构的发展情况及相关业务数据,尹天枢副处长还特别介绍了贸仲裁决在蒙古国和俄罗斯执行的情况以及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执行的情况。三方与会人员随后就未来合作方向、三国仲裁法律与实务差异等问题展开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和讨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会议是第十六届中俄蒙工商论坛的分论坛之一,仲裁也是首次被工商论坛纳为会议内容,对推广仲裁应用,加强中俄蒙跨境仲裁法治交流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代表团参加第十六届中俄蒙工商论坛开幕式)

 

(代表团与蒙古国际仲裁中心、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负责人合影留念)

 

(解常晴副院长代表贸仲向蒙古国际仲裁中心赠送礼物)

 

(二)

 

6月9日下午,解常晴副院长一行访问了蒙古国法学会。蒙古国法学会是一个具有强制性会员资格,并自我管理的独立公共法人,其会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公证人以及从事法律专业活动的律师等所有蒙古国法律工作者,其主要职责包括法律研究、组织律师考试、培训、律师权益保护等。蒙古国法学会会长奥格雷尔先生率行政主管乔伯斯先生、国际法委员会主席和经济法委员会主席等人与代表团进行座谈。

座谈中,解常晴副院长介绍了贸仲的发展情况,以及在处理涉外争议的几方面优势。解院长表示,中蒙两国经贸日益繁荣,但存在着中国企业不了解当地法律和营商环境、两国律师和企业不了解对方仲裁法律制度和操作、合同仲裁条款约定不完善等实际问题。贸仲愿与蒙古法学会加强合作,通过互访、研讨和培训,共同帮助两国当事人做好跨境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控和争议解决应对,共促两国经贸高质量发展。

奥格雷尔会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蒙古法学会及主要职能部门的基本情况,并表示保护在蒙中资企业是蒙古法学会的基本职责之一,蒙古法学会愿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等方式为在蒙中资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希望能够加强与贸仲在国际仲裁方面的合作交流,共促发展,共话未来。

 

(解常晴副院长和奥格雷尔先生互赠书籍)

 

(代表团一行与蒙古法学会工作人员合影)

 

(三)

 

6月9日上午,解常晴副院长一行跟随中国贸促会出访团参加蒙古国中华总商会组织的在蒙中资企业座谈会。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少刚、我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宋学军参加会议并讲话,蒙古国中华总商会会长张义波主持会议。中资企业代表介绍了在蒙经贸投资情况和面临的问题。解常晴副院长则向中企代表介绍了仲裁有关知识,提示企业应做好营商环境调查、合规管理、合同订立以及争议应对等工作,并表示贸仲愿为中蒙跨境争议提供公平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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