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20201125日上午,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一行在重庆市走访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高院),与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等负责同志就纠纷多元化解视野下诉讼仲裁对接工作,司法与多元化争议解决的创新与发展,优化重庆内陆开放高地营商环境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座谈。

 

 

王承杰秘书长通过回顾贸仲的历史,结合贸仲和国际仲裁机构近两年发展的比较数据,介绍了贸仲跻身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历程,也说明了贸仲在提升涉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他提出,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国际仲裁机构,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不仅积累了大量的仲裁裁判,尤其是涉外仲裁裁判的经验,同时,通过国际仲裁公信力建设,贸仲的裁决在各个法域和国家法院得到广泛认可。王秘书长还表示,贸仲在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也始终秉持创新的精神,如在国内最早建立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在建筑领域采用中间评审制度,在疫情期间还完善了线上开庭系统并发布了程序指引等。贸仲在创新和涉外争议解决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也将持续为重庆西部争议解决高地建设提供动能。

 

 

孙海龙副院长首先对王承杰秘书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提到,重庆市各级法院都坚持创新的精神,如新中国最早的经济法庭就在重庆设立,重庆市破产法庭进行全域管辖在全国也是首创。贸仲作为我国仲裁领域的一面旗帜,可以起到品牌效应,贸仲先进的规则和实践对开拓争议解决的思路具有重要意义。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他指出,营商环境改善的重点是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这是一个联动的过程,如果没有后端争议解决的多元化与公信力,就不会有前端投资、金融和贸易的繁荣。因此,他希望司法与仲裁是支持扶持,教育引导的关系,从司法和法律方面更好地服务两江新区与整个重庆地区的法治化建设,改善营商环境。

 

 

座谈会上,双方就积极引入和适用国际上先进的规则和做法,拓宽争议解决的渠道、丰富争议解决的方式,加强多元化解纠纷视角下诉讼与仲裁工作对接,加强贸仲与重庆市各级法院合作,优化西南地区营商环境达成广泛共识。

 

 

贸仲西南分会秘书长王瑞琛,重庆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喻志强,重庆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赵永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赵志强,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科等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本次座谈。

{{ article.quickLinkTitle ? article.quickLinkTitle : '快速链接' }}
快速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