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由贸仲委湖北分会主办,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中国贸促会湖北自贸服务中心协办的第二期分会与分所联合讲坛暨“建设工程EPC合同与国际工程项目投融资法律实务及争议解决”研讨会在湖北分会会议室成功举行。来自武汉、长沙、天津、上海等地的120余名仲裁员、律师及法务工作者参加了此次活动,湖北分会还开设了视频连线分会场供场外嘉宾同步参与。
(贸仲委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致辞)
研讨会由贸仲委仲裁员、湖北省律协副会长、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粒主持。贸仲委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代表主办方致辞,他表示,仲裁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息息相关,贸仲委是中国设立最早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也是世界知名仲裁机构之一。今年贸仲委涉案标的在10月份已经达到了1038亿人民币,超过了去年全年的受案标的总额。湖北分会在设立之时得到了省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希望湖北分会在为中部地区律师、法务工作者提供交流渠道的同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争议,助力湖北经济发展。此次研讨会主题涉及的“国际建设工程与EPC合同”在贸仲委受案实践中也占据了重要部分,通过此次研讨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够充分交流,为今后国际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难点提供解题的新思路与新方法,湖北分会也期待与更多知名律所合作开展讲坛活动。
在主题演讲环节,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炯首先为参会嘉宾介绍了国际工程争议解决中的证据保留问题。张炯律师指出,建设工程案件中的证据保留首先要注意作好记录,在证据的管理方法上要重视文件的收发管理、资料载体变化的更新、人员离职全面交接,尤其要注意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证据的保存。
贸仲委仲裁员、湖南建工集团总法律顾问方拯从世行诚信合规与制裁体系的角度谈到了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合规体系的建构。他表示,建立符合国际条约、总部所在国法律、经营所在国法律及企业内部规章的合规体系对中国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企业在制定合规计划时,要正确定位合规管理,重视合规文化,全面构建管理体系。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务合约部总经理陈孝凯围绕海外EPC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展开了阐述。他特别强调,承接海外工程项目的公司要注意争议解决带来的后续影响,尽量选择仲裁等不公开审理的解决方式,避免因为争讼导致招投标失败。
研讨会的第二板块由贸仲委仲裁员、湖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艾力主持。来自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贸仲委仲裁员邹明春对国际工程项目投资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进行了讲解。他建议广大企业重视法律环境调查,遵循“本国律师+外国律师+客户”的调查模式,准备好调查提纲和清单,力求将法律风险扼制在萌芽状态。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湖北省公司高级经理段昆鹏从信用保险方面介绍了国际工程项目的投融资。他建议到,国际工程项目要紧跟国家战略,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作好备选银行的准备,提高投议标竞争力。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李芊就建工企业上市的法律问题展开了分析。他表示,建工企业上市针对报告期未决诉讼带来的不良影响,建议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对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及关联交易,要注意履行必要程序,做好披露。他随后还对坏账计、劳务供应商的选择、建工企业借壳上市的可能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川在研讨会的最后环节就建工企业上市的整体法律架构设计进行了阐述。他分析到,对建工企业来说,上市可以营造更加安全的商业环境,在设计股权结构时要考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配比,合作伙伴的利益分配,战略投资人与股东个人之间的关系等。
本次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学者深入探讨交流,对国际建设工程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尽的提示,也启发了广大建工企业多角度的分析和解决问题。湖北分会也将继续发挥商事仲裁法律服务的职能,帮助省内建工企业在拓宽海外市场时走的更远、走的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