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贸仲委在京召开“改革开放40年和中国仲裁”座谈会。贸仲委荣誉仲裁员、贸仲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费宗祎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贸仲委副主任王利明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先生,商务部欧洲司司长、贸仲委资深仲裁员周晓燕女士,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女士,贸仲委荣誉仲裁员严思忆女士,贸仲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沈四宝先生以及多位资深仲裁员参加会议。座谈会由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主持。贸仲委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赵健、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出席会议。
王承杰秘书长首先对费老和与会专家长久以来对贸仲委仲裁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并感谢最高院为营造友好的中国仲裁司法环境所作出的积极努力。之后,他简要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来贸仲委在业务增长、制度发展、队伍建设、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向各位专家嘉宾介绍了贸仲委2018年的工作情况和服务升级的主要亮点。
与会嘉宾共同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成就,回首过往,深切感到贸仲委是改革开放40年中国仲裁发展的生动缩影,是中国仲裁的一面旗帜,是几代人铸就的一座丰碑,始终是我国仲裁的领头羊。与会专家还认为,我国仲裁事业在改革开放40年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员队伍不断壮大,仲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不断提高。但同时仲裁业务竞争也日益激烈。立足当下,与会嘉宾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我国仲裁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国仲裁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对进一步深化我国商事仲裁改革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当前我国仲裁事业在理论与实践发展中仍存在很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仲裁理论上,我国仲裁理论研究仍然缺少具有代表性和国际影响力的著作,未能及时、有效、全面地反映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应进一步加强仲裁理论研究工作;在仲裁实践方面,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当事人提供仲裁法律服务;仲裁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定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仲裁发展趋势的仲裁规则和机构管理制度;要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一方面仲裁要处理互联网争议,另一方面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解决商事争议,特别是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做好仲裁大数据分析;要推动仲裁国际化发展,积极拓展国际仲裁业务,结合我国实际,学习和借鉴国际仲裁经验;要加快现代化建设,持续推广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加强仲裁理论、仲裁制度、仲裁规则的现代化,与时俱进地推动我国仲裁发展。
费老表示,改革开放40年,我国仲裁取得了飞跃发展。《仲裁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仲裁进入了法制化发展阶段。我国仲裁行业在快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亟待于《仲裁法》启动修订之际推动改革,促使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更大作用。他具体提出了几点思考和建议。一是仲裁法修改要坚持协议仲裁、一裁终局、独立公正等重大原则不能改。要给仲裁、仲裁机构以确实准确的定位和定性,明确仲裁是利用社会力量解决商事争议的具有公益性的法律服务,明确仲裁机构的民间机构独立地位,避免政府干预。二要推动仲裁机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让有能力的仲裁机构做大做强,在我国对外经贸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三要仲裁机构以仲裁员为重心开展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培养,提高仲裁员聘任门槛,着重考察仲裁员的品质品格,强化仲裁员资格审查制度,做好服务仲裁员的工作,保证仲裁裁决的质量。四要大力宣传中国仲裁实践,增强中国仲裁文化、经验自信,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等争议解决经验推广到国际,并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吸收西方经验,但切忌照搬照用。五要采取更加开放的态度,增加国际仲裁竞争因素,倒逼我国仲裁机构机制体制改革,提高我国仲裁行业的竞争力,推动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王承杰秘书长在听取与会专家发言后做了总结,他表示,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最重要的是营造法治环境。他希望,在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贸仲委仲裁法律服务将在未来改革开放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聚焦重点、抓住关键,不忘初心,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改革开放新突破,着力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国际仲裁机构上取得新进展,为新一轮改革开放作出新贡献。